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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简称陕西CA)作为陕西省唯一的区域性权威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已于2005年8月1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严格审查,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成为全国首批获得该证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考虑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可靠与否对保证电子签名真实性和电子交易安全性起着关键作用,为了防止不具备条件的机构擅自提供认证服务,国家对电子认证服务设立市场行政许可准入制度。信息产业部依据《电子签名法》的授权于2005年2月8日颁布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5号)。这部管理办法作为《电子签名法》的配套实施细则,已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主要以落实《电子签名法》、规范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设立与运营、明确电子签名中各方的基本义务、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和信息化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根本目的,对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提出了人员、资金、技术、设备,以及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等方面的严格的条件限制。电子认证服务机构从事相关业务,需要经过国家主管部门的许可,颁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按照该管理办法的要求,各认证机构必须在2005年9月30日前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否则不得继续从事电子认证服务。这样的规定,使条件不过硬的机构难以从事电子认证服务。
陕西CA是在陕西省国密办、信息办领导下,为陕西地区提供信息安全认证的专门机构。陕西CA作为陕西省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以密码技术为核心技术,其签发的数字证书是保障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业务的信息交换中确认身份、控制权限,保证信息源真实性、完整性和信息发送不可抵赖性的重要手段。
陕西CA于2002年12月25日通过了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建设实施方案专家论证。2003年3月29日通过了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性审查。2004年2月24日通过了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技术鉴定,开始正式运行。2005年5月13日获得了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2005年8月19日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审查,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成为全国首批获得该证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标志着陕西CA的各种电子认证业务活动将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用户使用经陕西CA认证的电子签名、数字证书将具备法律效力。
目前,陕西CA已全面面向社会提供数字认证服务,将数字证书嵌入各种网络应用平台,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提供信息安全服务,如西安高新区网上安全办公系统、西安交通大学安全办公系统、全国高校教育实验平台、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年检、西部证券网上安全交易系统等。陕西CA的安全服务得到了用户的一致好评,让用户真正体验到了网络时代的安全、高效、便捷。
陕西CA将继续致力于全省信息安全工作,力求以一流的产品、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品质,为全省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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